Low-E玻璃不能替代遮阳使用的原因:深入解析与全球实践 在欧洲、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严格的建筑法规明确要求在使用Low-E玻璃的同...
Low-E玻璃不能替代遮阳使用的原因:深入解析与全球实践
在欧洲、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严格的建筑法规明确要求在使用Low-E玻璃的同时,必须配套安装活动式外遮阳产品。这一强制性规定并非偶然,而是基于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节能需求(兼顾夏季遮阳隔热与冬季采暖保温)及提升室内环境舒适度的双重科学考量。以下通过具体立法实例、技术原理剖析以及实际应用效果进行详细阐述:
一、 全球立法要求的强制性与经济惩罚
各国法规普遍将“Low-E玻璃+遮阳”视为建筑节能的核心指标:
1.欧洲:法规体系最成熟,惩罚力度大
欧盟基石指令:欧盟《建筑能效指令》(EPBD 2010/31/EU)具有法律约束力,明确规定:建筑南、东、西朝向的透明围护结构(主要是窗户和玻璃幕墙)必须配备可自动或手动调节的外遮阳系统。仅采用Low-E玻璃的项目,在节能性能模拟评估中无法达到法定能效要求,将无法通过项目验收。
德国严格落地:德国《能源节约条例》(EnEv)进一步细化:在北纬50°以南阳光充足的地区,所有非北向窗户若仅依赖Low-E玻璃而未安装可调节遮阳,开发商或业主将被要求缴纳相当于建筑总造价5%的罚款,或强制进行能效改造补偿。
法国强调遮阳贡献:法国《能源过渡法》(2019)不仅强制新建建筑必须安装活动式遮阳,还特别要求遮阳系统对建筑整体节能率的贡献率需≥25%(需通过官方认可的能耗模拟软件计算)。违规成本高:未达标者最高面临建筑造价5%的经济处罚。
2.美国:标准细分且具强制力,部分州更为严苛
全国性标准: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标准 ASHRAE 90.1-2019(在大多数州和地区具有强制约束力)规定:在美国气候分区3-8区(覆盖了除最北部寒冷地区外的大部分区域)的建筑中,南、东、西向的窗户若使用了Low-E玻璃,必须同时配备遮阳系数(SC)≤0.3的可调节活动遮阳。这相当于要求遮阳系统能阻挡至少70%以上的太阳辐射得热。这一标准对建筑节能设计具有强制约束力,旨在确保建筑在使用Low-E玻璃的同时,通过搭配合适的遮阳措施来有效降低夏季空调能耗。
州级标准范例:佛罗里达州《绿色建筑标准》因应强烈的日照强度,要求更为严格:所有新建玻璃幕墙建筑必须采用“Low-E玻璃+双层遮阳”(通常包含一层固定遮阳板和一层可调节外遮阳帘)的组合方案。违规后果:若不满足此要求,新建玻璃幕墙建筑将无法获得施工许可。
3.日本:针对炎热地区,严控窗墙比和遮阳结合
《建筑节能法》(Energy Conservation Law)第12条明确规定:在东京、大阪、名古屋等被划定为夏热地区的城市,若建筑南向窗墙比(WWR)>30%(即南立面玻璃面积占墙面面积比例超过30%),则必须将Low-E玻璃与可调节的外遮阳装置结合使用。严厉监管:违反此条者,不仅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吊销建筑施工或使用许可。
4.澳大利亚:强调集成设计,未集成需更高性能
澳大利亚《国家建筑规范》(NCC)第B1.3.1条强制要求:对于大面积玻璃幕墙或采光顶,设计时必须集成具有实际遮阳功能的物理构造(如可活动遮阳百叶、外遮阳篷或固定遮阳板)。性能补偿要求:如果设计中未能集成有效的遮阳系统,则玻璃幕墙整体或受影响区域的传热系数(U值)必须比规范要求的基准值额外降低25%(即要求使用更高性能、成本也更昂贵的Low-E玻璃),以此补偿缺失的遮阳效果。这在技术和经济上往往都难以实现。
结论:全球性立法趋势清晰表明,单一使用Low-E玻璃在炎热和寒冷并存的气候条件下,难以满足日趋严苛的建筑节能法规要求。“Low-E玻璃+活动外遮阳”已被公认为高性能门窗和透明玻璃幕墙设计的标准配置。
二、 Low-E玻璃的技术局限性:聚焦夏季隔热瓶颈
Low-E(低辐射)玻璃的核心功能在于其表面镀有的特殊金属或金属氧化物层,该镀层对波长较长的远红外线(热辐射)具有高反射率(通常可达80%以上),从而在冬季能有效阻止室内暖气热量通过窗户向外散失,保温性能优越。然而,Low-E玻璃在应对占主导地位的太阳辐射热量(主要来自室外)方面存在根本性短板:
1.对太阳光谱的反射作用具有高度选择性且范围有限:
反射对象偏置:Low-E膜层主要高效反射的是物体本身热辐射(即远红外线,波长>2500nm)。
对主要太阳能的“低效区”:太阳辐射能量的光谱分布中,可见光(波长380-780nm)约占52%,近红外线(780-2500nm)约占43%,两者合计占太阳辐射总能量的约95%。Low-E玻璃对于这些高能量波段中的近红外线部分仅有约20%-30%的反射能力,对可见光部分的反射率则更低(通常<20%)。
结果:大部分太阳辐射(特别是可见光和近红外线)能够相对顺畅地透过Low-E玻璃进入室内,无法满足夏季室内对遮阳隔热的需求。
2.无法解决热量吸收后的“温室锁热”效应:
能量转化与积聚:大量透射进来的可见光和近红外线会被室内的家具、地板、墙体等物体吸收,转化为二次辐射热量(波长集中在远红外范围)。
“锁热”陷阱:此时,Low-E玻璃的高远红外反射特性成为劣势——它像一个单向阀门,允许大部分太阳光能量“进得来”,却强力阻止室内积累的热辐射“出得去”。这导致室内温度快速攀升,形成显著的高温聚热效应。
现实影响:在无遮阳的夏季,使用Low-E玻璃的南、西晒房间常会比普通玻璃房间温度更高,加剧空调负荷。
结论:Low-E玻璃本质上是优秀的“保温”材料,但其对太阳辐射中主要热源波段(近红外)有限的阻挡能力,以及其对室内二次辐射热的“锁定”效应,使其在夏季炎热气候下单独使用时的隔热性能表现不佳,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三、 活动式外遮阳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活动式外遮阳通过在太阳辐射到达玻璃表面之前将其物理遮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效果是Low-E玻璃无法比拟的:
1.卓越的太阳能阻隔率:
优质的外遮阳(如铝合金百叶帘、遮阳篷、外卷帘)能直接阻隔60%-80%甚至更高比例的太阳辐射总能量,极大地减少进入室内的热量。
特别针对太阳辐射中的主要热源——近红外线,外遮阳的阻隔率通常可达75%以上(甚至超过90%,取决于材质和角度),显著优于Low-E玻璃。
2.显著的节能效益:
空调负荷锐减:研究表明,合理使用活动外遮阳可使建筑空调制冷负荷降低高达30%-50%(尤其在东、西立面)。例如,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测试数据显示,在炎热夏季,开启外遮阳能使室内峰值温度降低5-8℃。
动态调节适应环境:可调节的特性使其能够根据季节(冬夏)、一天中的时间(早中晚)和天气状况(晴天、阴天、雨天)灵活调整,在夏季阻隔烈日,在冬季则能收起让阳光进入辅助采暖,实现真正的全年节能。
3.提升室内环境舒适度:
缓解眩光:直射阳光会导致严重的视觉不适和工作效率下降。外遮阳能有效遮挡强光,创造柔和均匀的室内光环境。
保护隐私:提供物理屏障。
延长内饰寿命:减少家具、地毯等因强光照射而产生的褪色和老化。
结论:活动式外遮阳是在源头上阻挡太阳辐射热的唯一有效手段,其效果远非依赖玻璃自身性能的被动式解决方案可比。它不仅是节能的关键,更是营造健康舒适室内环境的必需设施。
四、 设计建议:构建“保温-隔热”动态平衡系统
综上所述,Low-E玻璃在提升冬季保温性能和满足法规基础要求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但必须明确认识到,它无法在夏季单独承担起有效隔热的重任。解决门窗及幕墙围护结构的节能与舒适性核心矛盾在于:
将Low-E玻璃与活动式外遮阳产品作为不可分割的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
保温职责:Low-E玻璃发挥其冬季保温核心作用。
隔热职责:活动式外遮阳承担夏季阻挡太阳辐射热的主要职责,并通过调节适应季节变化。
协同效应:二者组合,才能动态地、最大限度地实现建筑“冬暖夏凉”的终极节能目标,并显著提升室内热舒适性和视觉舒适度。
当前挑战:如何高效、经济、美观地将活动外遮阳系统完美集成到不同风格的建筑门窗幕墙设计中,仍是行业亟需持续投入研发和标准化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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