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口碑网 > 热点 >

全国统一医保影像云规范发布医疗机构影像检查数据将跨省互通共享

时间:2026-06-23 06:30:32 来源:千龙网 阅读量:7701

6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明确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数据跨省互通共享。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端查阅本人及亲情账户的...

6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明确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数据跨省互通共享。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端查阅本人及亲情账户的影像数据,医疗机构经授权后可调阅参保人的历史影像数据。

医保影像云采用1+32层级化架构,即1个国家医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块,加32个省级影像云。每个省级影像云均包含部署在医疗机构的前置机、省级影像中心和个人端,分别负责数据上传缓存、存储管理和个人查阅。

按照规范,医生接诊时,医院信息系统自动提示该患者是否存在历史影像数据。医生如需调阅具体内容,须获得患者授权。患者可通过医保码、医保服务平台App、书面等方式完成授权。之后,医生开具检查医嘱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该患者近期是否做过相同检查。

医疗机构调阅历史影像数据时,首幅图像须在3秒内显示,CT、核磁共振每10幅图像加载不超过1秒。

影像检查报告出具后,医疗机构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数据上传,并优先上传急诊患者数据。省级影像中心应对上传图像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提到,门诊影像数据须保存15年,住院影像数据须保存30年。

国家医保局明确,影像检查图像应真实反映人体解剖结构,严禁使用仿人体模型、质控水模、动植物等非真实人体图像;严禁将不同患者、不同时间、不同机构的图像拼接为同一次检查图像。影像检查图像显示的检查部位须与检查报告、医保结算对应信息保持一致。

此外,医保影像云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数据存储须加密。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大数据分析等二次利用时,须对个人信息进行不可逆匿名化处理,或依法取得个人同意。影像数据未经省级以上医保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6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明确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数据跨省互通共享。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端查阅本人及亲情账户的影像数据,医疗机构经授权后可调阅参保人的历史影像数据。

医保影像云采用1+32层级化架构,即1个国家医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块,加32个省级影像云。每个省级影像云均包含部署在医疗机构的前置机、省级影像中心和个人端,分别负责数据上传缓存、存储管理和个人查阅。

按照规范,医生接诊时,医院信息系统自动提示该患者是否存在历史影像数据。医生如需调阅具体内容,须获得患者授权。患者可通过医保码、医保服务平台App、书面等方式完成授权。之后,医生开具检查医嘱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该患者近期是否做过相同检查。

医疗机构调阅历史影像数据时,首幅图像须在3秒内显示,CT、核磁共振每10幅图像加载不超过1秒。

影像检查报告出具后,医疗机构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数据上传,并优先上传急诊患者数据。省级影像中心应对上传图像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提到,门诊影像数据须保存15年,住院影像数据须保存30年。

国家医保局明确,影像检查图像应真实反映人体解剖结构,严禁使用仿人体模型、质控水模、动植物等非真实人体图像;严禁将不同患者、不同时间、不同机构的图像拼接为同一次检查图像。影像检查图像显示的检查部位须与检查报告、医保结算对应信息保持一致。

此外,医保影像云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数据存储须加密。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大数据分析等二次利用时,须对个人信息进行不可逆匿名化处理,或依法取得个人同意。影像数据未经省级以上医保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友情链接

建材口碑网| 版权声明| 加入我们 | 广告服务| 热门标签| 网站地图| RSS订阅

Copyright @2010- jc.kbd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材口碑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3005497号

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网友交流,只供网交流所用、所有权归原权利人,如有关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告之,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删除!邮箱:bgm1231@sina.com